医德修复需个体与制度共同发力
www.fjnet.cn?2013-08-12 07:16? 肖 纯?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中国医师协会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已正式启动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因医德医风问题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将被列入“黑名单”。 福建漳州医腐案的阴影仍在,当下陕西富平医生贩婴案更引得举国哗然,医生的职业道德、职业形象再次引起社会普遍关注。“黑名单”出现在这个背景下,更回应了医疗行业风气滑坡的整体背景,它将与医师考核、执业资格挂钩,重在震慑这些不良的职业行为,是修复医德的一种努力。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回避医疗的“大气候”问题。 一些人性泯灭、道德沦丧的医生行为,即如贩卖婴儿,往往还是需要一定的作恶“勇气”,也离不开一定的偶然性,甚至医疗风尚极佳的环境下,也无法完全摒除这些行为。而一些看似庸常的恶,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恶,隐伏于“潜规则”之下、人人借以卸去道德自觉的恶,却是普遍存在、尤需制度性反思的。一个月前的福建漳州医腐案正是这一现象的极端后果,全市73家市直医院无一幸免,90%医生涉案。我们固然不耻这些医生的行为,但他们身后那套无法激发职业耻感的环境制度,更是令人痛心。 生活中的医疗腐败时有发生,医药界的“公关费”,医疗行为中的“红包”,各种过度医疗,我们都不陌生。患者不敢怠慢一些医生,别人送红包,自己不敢不送,这些患者在自觉自愿配合医疗行业中的一些不良风气。一些医生躲不过“公关费”,只好就范,他们心中知道整个环境如此,自己要出淤泥而不染,需要付出超越一般良知的勇气。个体医生的失德无法原谅,我们却又无法指望每一个医生都有着全副武装的道德感、职业感,以做到独善其身。 这些失德行为,久而久之,蔚然成风,习惯成自然。你情我愿的事,美其名曰有“礼尚往来”,没有触动法律红线,好似也不能怎么办。有医生向媒体表示,“医生的劳动价值得不到应该有的体现,制度逼着医生为了养家而去收红包和回扣,法律不允许,但是制度是默许的。”说法很无理,反映的心声却很普遍。或者可以说,游走灰色地带的成本小,谨守职业规范、保持职业良知的成本大,制度不佳,对失德医生没有太大的威慑力,却牵掣了医生职业与道德追求的动力。 “黑名单”是修复失德行为的一种努力,但维系整个医疗行业的制度,是一个综合体,需要完整的修复。有些医院甚至要求医生在开药时,务必使用上级指定品牌,遵守这一要求的医生又能不能进“黑名单”呢?不遵从要求的医生又能否做到气定神闲,甚至保持一份稳定的医疗事业?对于这样的“制度”,“黑名单”其实爱莫能助。 需要承认的是,医疗以产业化的方式运作,存在买卖与供给,是产业就会有利润,对利润的追求本无可厚非。但医疗同时还是一项社会事业,维系人们的医疗需求,保证人们的社会权益,更是人类永恒的需要。医生需要在这份体面的职业中,获得体面的生活,但同时也应面临着专业门槛、道德门槛。一个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制度,本身就应是一个高门槛,让人有追求职业与道德的充分动力,却丝毫不敢犯禁。 “黑名单”依然值得肯定,举措本身还是指明了一个光明的方向,也显示了卫生部门治理医疗生态的决心。但“黑名单”唯有建立在能够支撑它的环境制度中,才能有效运行。悬壶济世、医者仁心绝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历史画面,更应是我们不倦追求的未来图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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