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催债公司合作不是共赢之举
www.fjnet.cn?2012-10-31 10:10? 万世钢?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债。(10月30日《中国新闻网》) 对于为什么要与催债公司合作,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的解释是:“催收业务相对比较简单,同时工作又比较大,我们聘请了一些公司。”催债公司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无需赘言,他们以什么方式催债暂且不论,可作为银行将客户信息提供给催债公司,让催债公司来处理债务事宜,这合适吗? 更令人不解的是,银行方面明明知道所谓催债公司就是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根本就属于见不得阳光的交易,为何还要和他们合作。客户欠债不还,银行方面完全可以诉诸于法律解决,何必要青睐催债公司呢,其中吊诡之处值得深思。 退一步讲,一旦有客户被催债公司催债,心情郁闷程度可想而知,并且可能为此还要担惊受怕,担心生活被扰,担心信息泄露。本来是和银行之间的纠纷,偏偏冒出个第三者,如果是正规部门介入也好说。给我们的感觉就是两个人在打架,其中一方找来一个帮忙的,而不是过来劝架。 银行如此做派失去的是客户信任,不仅仅是那些被催债的市民,在旁人看来,也会对银行有恐惧之感,与催债公司联手,怎么看都有点黑社会的色彩,很容易跟屏幕上的打打杀杀联想到一起。银行与催债公司合作,要回了债务,失去了客源,怎么看都不是共赢之举。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10-31]银行失信应被追责
- [ 10-31]银行更应保护储户信息
- [ 10-22]银行的“管不了”与“不用你管”
- [ 10-22]客户转错帐银行不管,银行出错呢?
- [ 10-22]银行岂能厚己薄彼
- [ 10-11]小银行“价格战”能否形成鲶鱼效应?
- [ 10-08]金融危机四年:按下葫芦浮起瓢
- [ 10-08]“捐款自己交银行”让人揪心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