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9月19日《人民日报》)
不可否认,近几年来,我国住房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人均住房面积不断上升。但不容忽视的是,房价也像脱疆的野马一路狂奔,以致不少百姓只能望房兴叹。
为解决我国的住房问题,2007年在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一手运用市场规律和市场调节机制,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努力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增长。
然而,由于地方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进度府缓慢,加之对中央的调控政府落实不到位,当前我国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正如有关专家所分析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表现,恰恰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的不作为。
笔者认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时不积极作为,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地方政府对GDP很热衷;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倒卖土地、获取巨额土地收益很热心。更为严重的是,不少地方政府以兴建保障住房为名,大规模建经济适用住房,而实际享受的则全是“体制中人”。这不,有媒体报道,陕西省眉县,首个被誉为“城市美景” 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首期610套有409套就是分给了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人员。无独有偶,近日又好事者揭发山东省日照市在市区“绝版”黄金地段兴建3500套官员住宅,舆论哗然。类似情况,全国还有不少,在此不一一列举。
要知道,房屋的主要功能是居住。同时,住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的居住权利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住房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特殊商品,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特别是在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上,政府一定要承担起弥补“市场失灵”的责任。正如李克强副总理所指出的,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办好这件大事,群众迫切希望,社会热切期盼,政府义不容辞。
当前中央已就百姓“房价过高”呼声作出回应,期待各级地方政府能与中央新一轮楼市调控保持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多从民生视角审视GDP和地方财政的增长,别再打自己的“小算盘”,更不能通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规则来保“土地财政”和GDP的增长。要明白:无论从当前还是从长远看,让我国的房价早日“理性回归”,于国于民都有利。更重要的是,要明白高房价下的经济高速增长,不仅难以持续,反而会破坏众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金融风险。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宏观经济学大师埃德蒙·费尔普斯所警告的,中国房价的高涨是不可持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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