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3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再次引起人们关于民营资本生存与发展的关注。
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非公36条”,此次发布的《意见》被冠以“新非公36条”之名,媒体称其为“又一个里程碑政策”、“5年之后最大的政策红包”,一定程度上表明此一文件所承载的希望。
“非公36条”颁布后,各类民营资本在一些投资领域仍然因各种障碍无法进入,所谓“玻璃门”、“弹簧门”的形象说法,显示出民间资本所遭遇的现实无奈。例如,民间投资可进入石油领域,早在十几年前就有尝试。1992年,国家曾号召利用民间资本进入石油市场,当时有许多民营企业甚至自筹资金进入,然而1998年以来,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全部交由中石油、中石化的批发企业经营,民营企业被“卡脖”。在接下来的十年间,民营油企不断陷入被动,各地通过市场或非市场的方式,石油行业的垄断性被加固,民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很多被取消。
非止于此,在钢铁、航空、煤炭等领域,民营资本也常常遭遇寒流,基本特征是,在更加现实紧迫的政策要求面前,所谓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往往非民营资本所愿,它们的发展空间受到极大限制,来自非市场因素的干预太多,置于不稳定市场的民营资本,或许能在短时间内发展到一定程度,但做大做强绝非能够持久。
在这里,我们可以温州民间资本为例。最近温州游资进入大蒜市场,以至大蒜贵过猪肉,身价短期暴涨100倍,很多人谴责游资凶猛,干扰市场,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些游资怎么会进入这个市场?除去资本天然逐利因素,另一可能被忽视的原因是,没有其他可投资渠道,投资大蒜就成了资本的选择。温州游资给人的印象是它们炒房子,炒煤炭,似乎没有什么不能炒,变动频繁,游进游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对一些投资设堵过多。哪怕它们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游资寻找投资出路总比资本放在那里不动要强,温州游资的状态十分明显地说明了民间资本所处于的环境。
就发展民营经济而言,我们应明确制定政策的基本逻辑,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究竟是按市场来配置,还是按政策、关系和权力来配置?政策可因时而变,因制定政策者不同,所抱持目的不同,此时所感觉欣然鼓舞的政策,彼时可能被另一政策所替代或限制,权力、利益集团都可影响民营资本的生存,政策的明晰还不足以保障民营资本的发展。政策需要执行力,需要服膺于市场规则这一铁律。
我们一再强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我们至今无几家民营企业进入世界500强?我们早已鼓励非公经济进入市政公用事业以及石油、电信、航空等垄断行业,但民营资本成功者寥寥无几。这就是我们的现实。这里投资碰壁,那里投资遇阻,总是在尝试,总是在艰难地前行,四处游走,打游击,这不是市场经济应有的环境。进一步开放投资市场,减少投资领域的区别对待,保证市场开放的稳定性,我们的任务依然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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