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任官员不能留监管真空
河南省委组织部门介绍,2006年河南省县级党委换届以来,河南共查处贪污受贿犯罪的县委书记22名,其中9名是在县委书记任上被查处,13名是从县委书记岗位上提拔或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不到一年被查处。 (12月29日大河报)
这种新提拔就陷入腐败泥坑的现象,被评论界称为“速腐”。他们之所以会新提即腐,主要是新提官员自以为官运亨通,组织信任,群众拥护,就放松了对自身的严格要求。组织上也觉得他们公示、考核刚过,就在思想上麻痹松懈下来。于是,就出现了监管“真空”。
这些新提即腐的县委书记,自恃身居老一,加之我们的权力过于集中,在人事、企业改制、工程建设等许多领域,虽有民主决策程序,往往是形式主义,精心挑选的决策参与者,还是看一把手的脸色、眼神行事。在失去监督的权力面前,他们就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把公权当成自家换钱换物的筹码。
河南省把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列为2010年组织工作重点,重点管理、重点教育、重点培养、重点监督的决策,是痛定思痛、有的放矢。 在这“四重”之中,对新任一把手“重点监督”是关键,不仅在时间上不留真空,而且在制度上不留空隙,提拔同时监督就紧跟上去。有时候看似不信任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其实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对他们本人和家人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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