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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114个政府部门的2009年部门预算近日开始均上网公开,可免费下载,这是广州首次网上公开年度“账本”。但公众比较关心的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三公”消费此次并未公开。(10月24日人民网)
“三公”费用难道不应该公开吗?“三公”费用,“公”字当头,这说明“三公”费用原本就是公家的钱,是政府财政的钱,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因此,“三公”费用的盘子到底有多大?有没有纳入政府预算?最终执行情况是怎样?每一笔钱都花在什么地方?花得是否合理,是否有意义?等等。这些问题,作为纳税人的公众当然有权利知道,作为公权民赋的政府更有义务公开。
有义务公开而不偏偏不公开,难道是因为“三公”费用无足轻重,不值得公开吗?事实上,“三公”费用绝对是个天文数字。据有关部门统计,2008年我国“三公”费用近9000亿人民币:公款招待2000多亿,公车费用近4000多亿,出国考察旅游3000多亿。去年如此,今年想必也不会少;全国如此,广州市想必也少不到哪儿。既然“三公”费用如此惊人,那么还有理由让它“躲猫猫”吗?
没有理由“躲猫猫”而偏偏又要“躲猫猫”,难道是因为公众对“三公”费用不关心吗?记者给出的回答是“比较关心”,而笔者甚至可以这么说,公众对“三公”费用那是“相当的”关心,以至于不惜通过官员手中的“天价香烟”,网友偶然间捡到的“消费清单”,来猜测,来反证,来求解,来管窥“三公”费用之“一斑”。“三公”费用,何时才能掀起你的盖头来呢?
虽不能说公开的项目都没有意义,但政府敏感的,公众关心的却讳莫如深,这就难免会留下避重就轻,名不副实之讥。阉割了“三公”费用的预算公开,怎能不沦为一笔“糊涂账”呢?预算公开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我们知道,政府信息公开贵在彻底,贵在阳光。而有选择地公开,政府的“面子”倒是保全了,官员的“顾虑”倒是打消了,但公众应有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也被无情地剥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本义也被大大地消解了。
试问,把“三公”费用拿出来大大方方地晒一晒,难道“天会塌下来”吗?信息公开政策的严肃性,以及公众基本的知情权,监督权,与政府的“面子”,官员的“顾虑”相比,到底孰重孰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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