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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说,家长和老师应该成为好朋友,拧成一股绳共同担负起教育孩子的重任。然而,某些家长竟然把老师当成仇敌来对待,轻则对老师破口大骂,重则对老师大打出手,这真是高粱杆上结茄子——不可思议。
因学校规定男生不能留长发,烟台市莱山区某学校班主任在多次劝说无效后,便准备强行带一男生去理发。学生家长得知这一消息非常生气,23日下午,该家长赶到学校揍了班主任一顿。(9月28日《齐鲁晚报》)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个班主任不是一个称职的老师,学生留长发是因为耳部某些特殊原因不便理短发。作为班主任对这样的特殊情况都不了解,明显是工作失职。他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采取“牛不喝水强按头”、“霸王硬上弓”的办法,强迫学生去理发店理发,致使学生不得不打电话搬来父亲,才发生了家长殴打老师的闹剧,这简直让人笑掉大牙。其实,这样荒唐透顶的事情根本就不应该发生,班主任如果早一点给家长打电话问清情况,矛盾不就快刀切豆腐——迎刃而解了吗?
古人云:“舐犊情深。”家长爱护孩子没有错,正所谓:“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然而,溺爱孩子就是大错而特错啦,正所谓:“惯子如杀子。”老师固然有错,但是罪不至于挨揍。作为家长只要是把原因解释清楚,老师自然就不会强迫孩子去理发了。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家长来到学校以后,不问青红皂白,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老师按倒在地暴打一顿。家长自认为英雄无比,也出了心中的恶气。可是,这样做对孩子会造成怎样不良的影响呢?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亲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殴打老师,想要交给孩子什么东西?难道就不怕孩子会“近墨者黑”吗?
学校是神圣的殿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但是,家长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就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暴打老师,这简直就是尼姑生孩子——岂有此理,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办案民警并没有依法办事,反而是一味地和稀泥,只是让家长给被打的老师道歉了事,这是亵渎神圣的法律。在我看来,殴打教师的家长至少也应该受到拘留的惩处。否则,家长有了火气就到学校拿老师当出气筒,学校还不变成了演武场?教师还怎么安心工作呢?您说,对吧?(毕文章)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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