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始到5月3日,短短的33日内,珠海桥上演了8次跳桥秀,越来越密集的跳桥秀不仅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也导致了大量的经济损失。(5月6日《南方日报》)
其实,时至今日,各种跳楼跳桥跳海的事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然而如此密集的“跳桥秀”,还是让人不得不眼前一亮。那么究竟是谁在导演这些“跳桥秀”呢?
首先,各级政府部门对这些“跳桥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些“跳桥秀”的当事人均是由于“想讨说法”、“投诉无门”、“迫于生计问题”等原因才无奈登上珠海桥的。而这些问题都是各级部门应该解决好的,而且是可以解决好的。但是有些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才使得“跳桥秀”一再重演。其次,一些媒体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每一场“跳桥秀”都会招来一大批媒体的跟进报道,并且某些媒体极其热衷于炒作这样的新闻,从而使一些人越来越热衷于依靠媒体的舆论高压来解决问题。
即使不是因为造成巨大的损失,笔者也不赞成一再上演“跳桥秀”。这种“秀”于当事人是一种无奈,对于有关的部门则是一种控诉。无论是政府部门的不作为还是某些媒体舆论的偏差,都应该及时地纠正。有网友戏谑说,跳珠海桥的人都不是真正想死的人。笔者也这么认为,但是不管怎么说,将一个普通民众逼到只能靠寻死来表达诉求的地步,总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的正常表现。
在这些“跳桥秀”背后的“导演们”应该反思了。今年4月份,中央下发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三个文件,要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这三个文件几乎是手把手地教基层领导开展工作,而频繁发生的“跳桥秀”却反衬出基层信访工作的缺失。那么对于这些失职的官员应该怎样“问责”呢?而媒体的舆论使得媒体日益成为民众表达诉求的主要途径,这当然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事实上,大多数时候是媒体的舆论高压迫使有关部门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来平息汹汹民意。在这里,媒体实际上充当了“炮手”的角色。但是作为民众不能期望可以永远借助媒体的力量,“跳桥秀”一旦使得媒体“审美疲劳”之后,人们又应该怎么办呢?笔者认为,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明确的问责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希望“跳桥秀”从此可以休矣,但这要依靠很多部门的共同努力。(邓福寿)
(责编:李艳)
- 2009-05-05“跳楼秀”频频要挟媒体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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