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开展普通公路通行环境改造提升行动
2024-08-14 16:17:49??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志远 |
东南网8月14日讯(本网记者 钟舒云 通讯员 商燕灵 游江涛)为进一步提升漳州市普通公路通行环境安全保障水平,结合全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以及全省普通公路“微改造”安全提升等行动要求,漳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印发行动方案,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普通公路通行环境改造提升行动,并要求于8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排查普通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及交通秩序管理整治路段清单,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违法查纠,严查严处超员、超载、超速、酒醉驾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排查普通国省道风险隐患路段防治、安全设施精细化、常态化日常养护等整治路段清单,制定整治“两单一表”,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整治时限等,并依托现有普通国省干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库进行管理。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 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辖区农村公路风险路段防治、安全设施精细化、常态化日常养护等整治路段清单。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围绕事故多发路段整治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风险隐患路段防治提升、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常态化日常养护提升,“五个方面”进行整治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和“谁管养、谁负责”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通行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精准分析道路隐患成因,因地制宜采取科学整治措施,改善通行环境、消除行车隐患,让广大群众走上平安路、放心路。 对已排查出隐患问题,行动方案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分别指导公路部门、各县级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按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原则进行整治。对存在缺损或路侧遮挡影响通行安全等常态化日常养护整治提升的,原则上应立即开展整治,并于年底实施完成;对短期内暂无法安排整治的,应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进行现场监视,结合项目投资、资金筹措等情况,确定实施计划,于2025年底前实施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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